
以立法引領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
09-03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治理能力、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基礎。近年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的部署要求,大力推進行業法規制度建設。每年,該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都有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出臺實施,為行業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精準謀劃項目
打主動仗、打有準備之仗
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北省委、省政府就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針對法規制度建設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問題,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堅持以立法為引領,把法規制度建設作為重要工作同步謀劃、同步推進。
圍繞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鄉村振興戰略以及湖北省“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等一系列決策部署,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真謀劃儲備立法項目,打主動仗、打有準備之仗。截至目前,該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已有7個涉及民生和綠色生態建設的項目納入省人大、省政府新一輪五年立法規劃或立法項目庫,為有序推進房城鄉建設事業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礎。
聚焦熱點難點
立急需的法、立管用的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堅持急用先行、問題導向,堅持民生優先、生態優先,把寶貴的立法資源用在解決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急需的突出問題上。
該廳提請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湖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等,就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車庫車位管理等關鍵問題的創新解決作出制度安排,就如何把握風景名勝區保護與發展的關系、理順管理體制等問題作出頂層設計。
下一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針對城市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城鄉垃圾治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推進立法工作。
完善配套制度
確保法規可實施、可操作
法規的生命在于實施。為確保已出臺實施的法規可落地、可操作,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不但通過媒體宣傳、領導撰文、專家解讀、組織培訓等方式廣泛宣傳貫徹,而且注重跟蹤實施效果,并針對具體問題出臺落實措施,將法條細化、深化。
為給廣大群眾釋疑解惑,經請示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同意,目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正在組織編寫《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解讀,已會同工商、物價部門制定出臺了物業服務5個合同示范文本、物業收費管理辦法,精準指導法規實施。
近年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還通過配套制度的完善,打通法規實施的“最后一公里”。在貼近群眾“面對面·聽期盼”大走訪和建立基層工作聯系點活動中,該廳把物業管理作為重點課題,由廳主要領導領銜,先后赴武漢、咸寧、潛江等市10多個物業小區走訪群眾,實地調研,聚焦老舊小區物業管理難、上樓難、停車難等突出問題,擬制定加強物業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針對《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實施中的二次供水管理難題,該廳爭取將《湖北省城鎮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納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計劃。
堅持上下聯動
注重立法的實踐性、基礎性
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具有地方性強的特點,各地機構設置、職能配置、資源條件各不相同,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多,在城市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存在制度供給不足等問題,但是短時間內推進省級立法工作條件還不成熟。
為解決這一問題,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鼓勵并指導各地抓住《立法法》賦予設區城市立法權的機遇,結合實際,先行一步,開展立法探索。如荊門、孝感等市在全國設區城市較早出臺了城市綜合執法管理法規,破解城市管理長期借法執法的難題;荊州市關于古城保護、十堰市和黃石市關于工業遺產保護、襄陽市和宜昌市關于城鄉垃圾治理、黃岡市關于違法建設和市容環境整治等立法嘗試,為省級層面立法積累了經驗。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從這些立法實踐中尋找“最大公約數”,積極推進省級立法。
下一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有序推進實施五年立法規劃。在落實“一個立法項目一名廳領導牽頭、一套專班負責”的工作機制中,按照輕重緩急,逐個排出時間表、制定施工圖,及早開展項目調研、資料準備、草案編寫等工作,力求成熟一個、提請審議一個。圍繞城市執法管理、城鄉污水垃圾治理、人居環境整治等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找準立法的著力點。充分發揮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點多、面廣、線長的優勢,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吸收各方智慧立良法、促善治,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